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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资产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5-07-31

一、项目概况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招标采购项目已批准,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招标采购项目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招标采购项目,本项目共计六个包,包一:米、面类,控制价不超过市场价格的95%;包二:非转基因一级大豆油类,控制价不超过市场价格的95%;包三:分割冻禽肉类、冷鲜猪肉类,控制价不超过市场价格的95%;包四:调料、干货类,控制价不超过市场价格的95%;包五:鸡蛋类,控制价不超过市场价格的95%;包六:蔬菜、水果、豆制品、豆芽等大宗食品,控制价不超过市场价格的95%,本项目每包选取前三名为中标人,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

5.预算金额:总预算约474.88494万元。包一预算约26.73万元/年,控制价不超过市场价格的95%;包二预算约27.15万元/年,控制价不超过市场价格的95%;包三预算约92.30475万元/年,控制价不超过市场价格的95%;包四预算约30.60316万元/年,控制价不超过市场价格的95%;包五预算约12.8475万元/年,控制价不超过市场价格的95%;包六预算约47.80706万元/年,控制价不超过市场价格的95%。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包一、包二、包四、包六: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包三: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投标产品具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包五: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2.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08-05 17:00:00

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1)投标人需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进行注册,注册后搜索该项目并进行报名,登录聊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系统下载(网址:http://www.liaocheng.ygcgfw.com/)投标人系统网上下载。投标人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CA数字证书办理”。(2)招标文件售价:0元。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3)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逾期将无法获取,视为放弃投标,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未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获取文件或网上获取文件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投标。(4)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五、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方式: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用户端-投标人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递交截止时间:2025-08-21 14:30:00

3.递交地点:聊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liaocheng.ygcgfw.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用户端-投标人系统在“我的项目”找到本项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版。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5-08-21 14:30:00

2.开标地点:聊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www.liaocheng.ygcgfw.com/)。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证书锁(与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把锁)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线上解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聊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iaocheng.ygcgfw.com/)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北外环路266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635-852027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利民东路26号水利科技推广中心507室

联系方式:张程程15065523063

九、其他说明

1.文件上传:登录投标人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响应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或通过15065523063@163.com邮箱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并及时下载或通过报名时预留的邮箱进行查收,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若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需重新下载招标文件,若不以最终版的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则无法上传,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方式,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锁(与制作响应文件时同一把锁)远程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可联系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关于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注册及CA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地址:http://www.ygcgfw.com/gysgl/004002/20200226/7ee10be1-d3aa-44fa-a64f-792d3c314909.html

6.阳光采购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31-86196531。

(审校:张丽萍 编审:杨帆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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